今天是:
首页 新闻中心 水利概况 政府信息公开 专题专栏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智慧党建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动态 >> 内容
市防指以一封信形式向各辖市区防汛行政责任人重申防汛责任
发布日期:2010-07-05   来源:常州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是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可靠保障,真正落实防汛责任制是做好各项防汛抗洪工作的重要前提。但是近年来部分地区在防汛责任制的落实过程中流于形式,防汛责任人不知晓其应担当的职责、对承担防汛责任的工程情况不熟悉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市防指于近日向二市五(区)县级防汛行政责任人发出一封责任告知信。 该信件中,载明了流域性河湖、水库及重点城市的县级防汛行政责任人应担负的领导责任、检查责任、清障责任、巡堤查险责任、物资储备责任、抢险指挥责任、城市防汛责任等内容,同时在信中还提供了各水利工程的特征水情信息和省、市防指以及防洪区域所在地内省属水利工程管理处的应急联系方式。 采用这种方式,对防汛责任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对于督促各级防汛责任人严格遵守职责,按照责任要求做好责任区内防汛防旱工作,最终夺取年度防汛防旱工作全面胜利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503室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218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0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