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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积极实践人性化的水政执法
发布日期:2009-02-25   来源:金坛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十多年来,金坛水政监察大队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实践人性化的水政执法,有效地摸准了当地水事案件脉搏,大胆探索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执法经验和管理方法,人性化行政执法在治水和管水实践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常规水事案件案发案率连续多年明显减少。
一是实现了水行政执法零罚款。该市水政监察大队自1996年组建以来,在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同时注重提高水行政执法管理水平,强调执法管理的人性化,执法中以教育、要求违章当事人或单位整改为主,适度处罚为辅的原则,十多年来突破零罚款额,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是推行了重大水事案件回访评议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塑造水政执法人员“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在系统全面推行水事案件回访评议制度。对重大或复杂的水事违法案件、企业、社会和群众反映较大的水事案件、违反优化投资软环境的水事案件、涉及本市及上级党政组织和领导交办督办内容的案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力使用较多的案件、涉及当事人投诉举报的案件、社会和群众反映较多的执法人员主办的案件、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等七类案件及时进行回访。回访评议内容包括:是否文明办案,有无作风粗暴及侵害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是否公正办案,有无因人办案及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否依法办案,有无不遵守办案程序和规定等乱作为或不作为等行为。
三是努力做到向社会通报水事案件机制化。针对同类案件在不同的镇区极易反复出现的特点,为达到查处一个水事案件,教育一方群众目的,水政监察大队在每件典型水事案件查处结案后,都能将处理情况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报给邻镇水利站和村委会,案件通报内容包括违法事实、社会危害性,查处经过和结果、处罚依据等。
四是深入持久地开展阳光行政、文明执法行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建设制度;梳理各项行政执法的执法依据,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标准,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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