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工程行为,推进07年清水工程竣工验收。4月28日,水利局综合规划处在市行政中心3B5楼会议室召开“清水工程30号部长令及水利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宣贯专题例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30号部长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及《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天宁、钟楼、戚墅堰区水利局、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市河道管理处负责建设管理的科长和工程管理人员,有关监理单位总监和监理骨干。会议学习了水利部30号部长令和新颁布的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并针对目前实施的工程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丁光浩副局长,要求所有参建单位高度重视工程验收工作,进行好三个层次的验收;确保在5月20日前清水工程所有工程(个别特殊原因除外)完成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做好竣工初验的准备;确保程序规范,确保验收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