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制订《市水利局作风建设行动方案》 近日,市水利局行文作出《市水利局作风建设行动方案》,进一步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市级作风建设动员会议精神。方案全面明确局机关作风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提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四项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我局实际,2008年全局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分学习动员,全面部署;排查问题,制订方案,整改提高,建章立制三个阶段进行。各处室、事业单位在三个阶段行动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对照总结,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和完善,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水利管理审批机制,创造出具有水利特色的服务品牌,全面提升常州水利的外在形象。
方案同时明确,此次机关作风建设将与处室争先创优和干部年度考核及考核奖挂钩。对机关创建工作出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实行奖惩制度,对通报表扬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凡被市察访中心通报批评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将对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进行诫勉和警示谈话,并与本单位本季度考核挂钩。对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单位、部门和个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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