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在2007年汛前大检查中发现,由于农村排灌业主防范意识淡薄,加之基层水管单位管理缺位,机电排灌设施尤其是户外变压器、线路及电动机等失窃现象较为严重,影响到防洪排涝及农业灌溉。为加强排涝泵站的有效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排涝泵站的工程效益,金坛市根据国家水法、防洪法及《金坛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了《金坛市排涝站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对乡镇排涝站实行量化考核。
“办法”适用范围为境内千亩以上圩内单站排涝流量在1个秒立米以上的排涝站,对象为具体负责管理排涝站的单位或个人。考核实行百分制,年底由水利站自评,主管局负责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在91分至100分的为良好单位,80分至90分的为合格单位,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考核结果与年终奖金相挂钩。
“标准”严格要求各站落实专人管理、签订管护协议、对排涝站进行汛前、汛后和运行检查、汛前对排涝站进行维修保养、排涝站运行有记录、排涝经费收支有明细帐、保持站容站貌干净、整洁、排涝站管理范围明确、周围无乱垦乱种,等等。并明确规定,对管护、制度不到位,检查、运行不正常,站容站貌差等扣除相应的分值,并特别强调,对全年无偷盗现象的得满分,发生被盗得零分。通过量化考核,进一步强化乡镇机电排灌站的管理,激发基层水利站及排灌业主的积极性,确保机电排灌设施在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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