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溧阳两处小流域治理项通过了国家水利部的审批,开始生态清洁型试点工程建设。工程实施从2007年至2009年,为期3年。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发展和完善。工程建设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兼顾流域治理、生态修复、水系整治和人居环境改善,建立污染控制、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等管理制度,加强相关监测评价等。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建设的投入以地方为主,中央给予适当补助。中央补助投资从国家现有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中安排。省级水利部门全面负责试点工程的组织实施,流域机构负责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此次,列入全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建设的共81处,江苏省4处,我市溧阳占2处,分别的为天目湖镇杨村和天目湖镇平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