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统一清江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水传发[2007]48号)和水利部《关于开展长江中下游统一清江行动与采砂管理检查的通知》(长砂管[2007]154号)文件精神,检查和巩固我市刚刚结束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集中整治月”行动成果,5月28日上午,市水政监察支队长江大队大队组织执法艇一艘(常水一号),以拉网式的巡查方法对我市长江水域进行一次执法巡江活动,在执法巡江活动中未发现任何非法采砂行为,只在划定停泊区内发现1条破烂的采砂船只停靠,正等待准备将采砂设备当废品变卖。执法人员对采砂船户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尽快变卖采砂设备或改行撤离,重申我市长江水域为禁采区,一切非法活动将受到严惩。
这次“统一清江”行动的执法巡查情况表明 “集中整治月”活动效果是明显的。但对禁采工作我们不能盲目乐观,要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势态,加大宣传巡查打击的力度不放松,为我市杜绝非法采砂违法行为而作出更大的贡献,确保我市长江防洪度汛安全和长江河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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