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和省厅要求,拟在2008年底前分期分批全部换发取水许可证。日前,常州市水利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新版《取水许可证》的换发工作,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用水、排水调查工作,各辖市、区水利局分管局长、水政科长共2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地编制取水许可证3年换证计划和《取水许可登记汇总表》,在换发《取水许可证》的过程中,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工业企业用水、排水情况调查,对原有审批的取用水量进行重新核定,对取水户的用水工艺、节水措施、计量设施、退水水质等进行现场核实登记,根据已颁布的《江苏省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额》、《常州市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额》和用水户近年来的实际用水情况,科学合理地核定取水许可量。通过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户的用水要做到“五个明确”:即“许可取水量(权)明确、年度取水计划明确、取水计量措施明确、节水目标明确、退水水质要求和退水地点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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