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受省档案局的委托,由市档案局和市水利局联合组成的6人等级认定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方式考评认定长江处综合档案室达到省一级档案室标准。 长江处于2004年成立综合档案室,所存档案涵盖文书、工程、人事、会计四个方面。为达到省一级档案室验收要求,管理处专门成立档案工作小组,对照省等级评定标准对全部室藏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分类,建立了一个门类丰富、结构合理的室藏体系,具体划分为文书、会计、工程、基建、设备、实物档案六大类,共保存各种档案1214卷、650件、9盒。 同时,长江处对档案的编研工作也不放松,通过对一系列档案的梳理,组织编写了《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全宗指南》《发文汇集》《档案制度汇编》《基础数字汇编》《单位简介》《档案利用典型事例汇编》《水行政法律法规汇编》等十种编研材料。 等级认定小组在实地考核后,对长江处的档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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