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进区水利局被常州市政府授予 “常州市农村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自1996年中央加大对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力度后,特别是2002年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区水利局高度关注本地区的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围绕建设人水和谐社会这一发展思路,把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落脚点,实施了节水灌溉工程和供水工程两大民心工程,获得了当地少数民族的普遍好评。潘家城西村由于地处丘陵高地,2001年以前农业灌溉用水仅仅依靠沟塘储蓄“天水”,在农业灌溉季节再通过水泵翻水灌溉,由于输水渠路远流失率严重,当时的农业灌溉成本达45元/亩,在武进范围内属于高成本,区水利局获悉这一情况后,组织技术力量,深入一线,察看现场,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出该村节水灌溉工程规划,并专门下发文件武水指[2001]15号补助经费5万元,修筑70cmU型渠1800m、35座人行桥、15座机耕桥,当年该村的农田灌溉成本降到35元/亩,每亩降低10元,减轻了该村少数民族负担,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为加快该村脱贫致富提供了水利保障。 供水工程。用水问题长期困扰该村,过去该村村民用水主要是浅层地表水,数量、质量都得不到保障,为保障该村饮水安全,切实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质量,2004年,区水利局结合该村自来水管网建设,补助3万元敷设自来水管道,使该村地远偏僻的90户居民用上量足质优的长江水,解决了饮水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