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全和完善市级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创优环境兴常州、改进服务促发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局机关的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服务工作水平,推进全面创新、加快有效投入、统筹城乡建设、突出富民和谐的工作重点,经研究决定,开展以“创优环境兴常州、改进服务促发展”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扎实有序进行,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以建设“法制、诚信、效率、双赢”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题,从重点解决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入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机关工作方式,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满意的水行政机关和廉洁水利的行业形象。
二、主要措施
专项行动要围绕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五项规定》的精神,以整改落实“放、减、控、改、创”五个方面为重点。“放”,即放权,就是要围绕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精神,把应当下放的全线真正放到位;“减”,即减负,就是要减轻企业负担,把市委、市政府有关取消和按下限标准收费的规定落实到位;“控”,即控检,就是要按照“宁静生产日”制度的要求,严格控制对企业的各类检查;“改”,即整改,就是要把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在机关作风、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创”,即创新,就是要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优化流程、减少环节、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一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转变机关工作职能。从行政审批型机关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型机关转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客观要求。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过程中,要把转变机关工作职能、创新机关管理方式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建设法制型、责任型、服务型政府上下工夫。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水行政机关的任务就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利服务,责任就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水安全、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水行政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确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紧紧围绕“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拓展水利服务领域,不断创新水利服务手段,提升水利服务能力,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水利公共服务产品,使我市水行政机关真正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模范机关,人民群众满意机关。
二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切实转变机关领导方式。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领导方式,必须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1)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减少行政审批层级,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2)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3)要积极实行政务公开。对行政机关的职权、行政执法的依据、过程和结果要依法予以公开,要从行政审批事项、水利项目计划、水费和水资源费征收、农村水利筹资和使用等基层最为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建立向社会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要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最直接的突出问题上下工夫,集中精力为群众办实事,为发展办实事。今年,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水利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承担着重要的任务,水行政机关和各部门都要在全面做好水利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把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全面实施农村村组河道疏浚,加强农村河网建设,达到疏浚水系、增强引排能力、整治村庄环境、改善河网水质的整治目标;积极服务“万人帮万户”扶贫工程,重点支持经济薄弱地区水利建设。要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行风建设的主要实践活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目标,建立工作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四要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精神,切实加强水利行风建设。机关作风与行风建设密切相关,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水行政机关必须把加强作风建设与加强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认真查找机关作风方面问题的同时,也要一并查找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提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措施的同时,也要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的举措。要加强“献身、负责、求实”水利行业精神教育,深入开展“树立水利行业新形象,建设人民满意好行风”的创建活动,确保水利系统“工程安全、干部安全、资金安全”,不断提升廉洁水利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按照五个阶段推进实施:
第一阶段:加强学习,更新观念(3月上旬)
按照市级机关作风建设暨“创优环境兴常州、改进服务促发展”动员大会精神,开展学习动员。学习内容以市领导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优发展环境的有关文件为重点,在学习中,要联系实际,深化认识,指导实践。同时还要围绕依法行政的要求,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动员,强化“五个意识”,确立“五个观念”:一是强化发展意识,确立大局观念。进一步深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认识,在全市加快发展的全局中找准定位,尽责到位,争先进位。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确立效率观念。面对激烈的竞争态势,既要有不进则退、慢进也退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更要有只争朝夕、勇创新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形成“效率第一”的工作理念和“马上办、办上马”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创新意识,确立服务观念。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破除僵化观念,改革陈规陋习,营造“发展第一、服务至上”的浓厚氛围,努力打造高效率、优服务政府。四是强化诚信意识,确立法制观念。确立依法行政、诚信理政的行为规范和服务准则,营造诚信、公开的政务环境和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五是强化公仆意识,确立群众观念。牢固确立资政为民的宗旨,坚持廉洁勤政,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作风,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常州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二阶段:面向社会,征求意见(3月下旬)
围绕“五项规定”和“放、减、控、改、创”五个方面的要求,广开言路,采用召开座谈会、开辟网上征询专栏、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基层群众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阶段:梳理问题,开门整改(4月份)
针对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和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剖析,对照“五项规定”和“放、减、控、改、创”的要求,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分管领导抓好落实的整改机制,并将整改方案在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后,报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四阶段:公开评议,社会监督(10月份)
要将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成效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公开评议和社会监督。通过社会综合评议、监督员评议、组织考核评议等形式,进一步听取意见和建议,促进整改。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建立机制(12月份)
要认真总结新做法、新经验,按照《关于健全和完善市级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避免发生反弹现象。
四、组织领导
1、成立机构,强化领导。要把机关作风建设放到全年工作的突出位置,贯彻到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实际工作中去,做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考核。成立局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马乃强同志,副组长为蒋元初同志,局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2、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软环境的重要举措,列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之一,主要领导亲自抓,做好行动有方案,落实有措施,整改有力度,工作有成效。在专项行动中,尤其是要突出解决好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等问题。同时,要把机关作风建设、创优发展环境的工作与机关评先评优挂钩,与干部的年度考核挂钩,与部门和个人的奖金挂钩。对在专项行动工作中措施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行为要进行通报,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紧紧围绕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制订宣传计划,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利用多种宣传工具,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塑造常州水利勤勉务实、清正廉洁的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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