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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政府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5-09-3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精神,日前,溧阳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切实加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重要性。溧阳市现有水库64座,其中小型水库60座。水库作为全市的重要水利基础设施,多年来在防洪保安、城乡供水、农业灌溉、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水库大都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除沙河、大溪等大中型水库外,其它小型水库大都存在工程标准低、老化失修严重,不少水库存在安全隐患,加快实施除险加固工作已刻不容缓。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扎实实搞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二要明确目标任务。全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从现在起,用4-5年时间全面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今冬明春完成第一批除险加固任务。小型水库的防洪标准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确定。小型水库加固建设主要内容是:大坝加高加宽、坝下填塘固基、大坝防渗和防护工程建设,病险灌溉、泄洪闸(涵)的改建加固,溢洪道护砌加固,必要的管理设施和防汛道路建设等。

三要多方筹集资金。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所需资金,根据划分事权、分级负责的原则,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市政府补助工程概算经费的2/3,镇政府配套1/3,市、镇补助配套资金应按时汇入市项目法人专户,工程竣工验收后,市与镇按工程决算结帐。

四要严格工程管理。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对除险加固项目的建设管理。市水利局要做好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初步设计等前期业务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同时要根据组建项目法人的要求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特点,组建加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工程建设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资金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程经费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按照工程批准的项目、计划、概(预)算和工程进度支付资金,严禁挪用、挤占建设资金。竣工决算报告须经有权部门审计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有关程序严格执行。

五要提高综合效益。充分发挥水库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在认真做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同时,国土、农林等部门应会同相关镇(区)积极做好库区内确权划界、土地复垦与平整、库区绿化和水库水资源保护等工作。

六要加强组织领导。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镇(区)及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市政府成立全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镇(区)和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水利局。各有关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班子,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负责抓好本地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按时落实工程配套资金,做好工程涉及的杆线迁移、地面附着物、养殖水面清除和土地占用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企业、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供水,并承担相应费用。要稳妥处理涉及群众的相关利益,防止出现矛盾纠纷,确保水库工程的顺利实施。市水利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抓紧制订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市委农工办、市发改、财政、国土、农林、供电、电信、广电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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