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真贯彻常机党发[2004]39号《关于深入开展市级机关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深入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机关与社区“优势互补,共创共建”格局,于2004年12月与清潭第三社区结为共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