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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采取十大措施促工业节水
发布日期:2005-08-03   来源:来源:浙江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到2007年,全省争取工业增加值每增长1%,取水量增长平均控制在0.16%以内;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从目前的50%提高到65%,其中重点行业上升到75%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下降20%;年取水量超过30万立方米的用水企业有30%达到国家节水型企业标准。”这是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的《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提出的目标。
  为实现这一目标,浙江将采取十大措施,主要包括——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水资源消耗少、用水效率高的产业;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组织实施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节水示范工程。
  依法淘汰落后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强化工业节水源头管理。取水量较高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业项目必须制定节水措施,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括合理用水的专题论证内容;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水标准的,不予验收。
  严格用水器具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国家工业节水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政策,推荐使用节水型技术、节水设备(产品),扩大节水产品的市场份额。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在实施清洁生产过程中,要将节约用水和减少污水排放作为重要内容。
  推动节水技术进步。当前重点推广的技术、工艺与产品是: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冷却、热力和工艺系统,洗涤节水,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业输用水管网、设备防漏和快速堵漏修复,工业用水计量和低水耗的用水设备、产品等。
  制定积极的扶持政策。2005年至2007年,省级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工业节水技术改造示范、先进节水技术与工艺的推广、重大节水项目的补助、节水先进企业的奖励等。各地也应根据财力情况安排资金支持本地区工业节水;落实国家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和以废水为原料生产产品的减免税费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推行绿色采购,优先采购符合国家和省里公布目录的节水产品,倡导节水型消费。
  此外,还包括创建节水型工业示范企业、加强工业节水宏观管理、加强对工业节水工作的领导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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