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2004年7月,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维修养护标准(试点)》(以下简称"两定标准")。作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的重要配套文件,"两定标准"是水管单位合理定岗定员和财政部门核定水管单位各项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是全面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实现各项改革目标的重要政策保证。
由于"两定标准"政策性强,技术复杂,为使各地熟练掌握、正确运用"两定标准",水利部建管司、财经司、农水司和财政部农业司联合开展了"两定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专门组织编写了培训教材,并于今年1-6月份,先后在重庆、杭州、北京、大连、新疆、三亚、海口、兰州等地分片举办了8期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水利、财政部门的1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邀请了"两定标准"编制专家授课,深入浅出地从10个方面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设置、岗位定员以及维修养护经费预算编制的程序、方法等进行了讲解,深受学员的欢迎和好评。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总站、黄委财经局、中国灌排中心共同承办了本次培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