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2004年农村“两工”(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政策将取消,农村水利建设的组织形式、投入方式将发生明显变化,面临着“老办法不许用,新办法不会用”的问题。
(一)如何组织农田水利。当前农村水利主要依靠政府下达任务、组织发动,农民投劳投资,国家适当补助来完成,由于习惯了依靠政府号召、行政干预、奖罚推动、部门协调,实行“一事一议”后,水利工程具体如何组织实施,目前还没有明确有效的办法。
(二)如何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粗略估算,农村税费改革后,因减少农民集资、停止“以资代劳”,每年全市农田水利投入缺口在8000万元以上。过去行之有效的投入机制不能用,而新的有效的投入机制尚未形成。与此相对的是,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还带来了田间水利工程布局的变化,要求相应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这一减一增,使得农村水利建设资金缺口不断拉大。
(三)跨村工程如何建设。现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只是明确了村内公益性设施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筹劳,并明确规定,不得跨村使用。但在全市,跨乡、跨村工程占了农田水利工程占大头,总量达70%—80%。
(四)水利建设资金在“一事一议”中的份额如何保证。按政策规定,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除农田水利建设外,还可以用于道路、改水等集体生产公益性事业。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加快推进,以往在农村基础建设投入占主体地区的集体经济已风光不再,而当前多数村办事业仍然要依靠这一有限的来源,这样一来,实际能够用于农水建设的也就所剩无几了,有的地方近乎为零。
上述问题如何不及时解决,将极大制约到全市农村水利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对全市农村全面建设小康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