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开展“一江两道三湖”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常州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03年12月13日开始对所辖长江、太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展开全面执法检查活动。此次执法检查的内容是长江、太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非法占用或圈围水面及滩地、违法设置取排水口、非法采砂取土、未按规定领取《江苏省河道工程占用证》并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而在执法检查范围内从事的生产、建设、经营活动以及各类越级越权审批的建设项目。执法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目前,已完成第二阶段工作,即完成了对长江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14个建设项目和太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4个建设项目的登记,整个执法活动将在4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