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指挥机构由哪些成员单位组成? |
发布日期:2014-05-13 来源:防办 |
我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洪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一个城市,社会组织系统复杂,防洪排涝工作通常涉及十几个甚至几十个部门或单位。 具体包括水利、发改、民政、财政、公安、建设、交通、农业、宣传、卫生、国土资源、安监、铁路、气象、水文以及军队、武警等部门或单位。 |
主办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503室
电话:0519-8568218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