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顺利通过江苏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验收 |
发布日期:2018-11-13 来源:水利局 |
11月12日,常州市通过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组织的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考核验改,准予授予“江苏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称号。至此,常州市成为江苏省首家全域建成节水型社会示范区的城市。 验收专家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江苏省绿色建筑博览园和常州市青龙实验小学两个节水型示范点,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经质询和讨论,同意常州市通过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验收。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成节水社会示范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的战略方针。2017年,常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39立方米/万元,比2016年下降5.3%,近三年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年均下降率均超5%;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0.9立方米;全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6.3%,较省目标任务高6.3个百分点;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1633吨,较上年削减1622吨;氨氮排放总量4767吨,较上年削减303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示范效应。 常州市将以这次考核为新的起点,进一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要求,围绕节水减量减污,改善水环境容量,保护水资源,提升能力水平。 常州市政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省水资源服务中心、常州市水利局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参加验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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