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保障长江流域防洪安全的目标基本实现
发布日期:2005-02-25  来源:新华网
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其华24日说,以防洪为中心的三阶段治江方略在过去的55年中得到全面实施,保障长江流域防洪安全的目标基本实现。

  洪水灾害始终是长江流域的基本特征。据历史记载,从公元前206年到公元1911年间,长江共发生大范围的洪灾214次,平均10年一次。尤其是1860年和1870年两次特大洪水,枝城站洪峰流量达11万立方米/秒左右,中下游沿江两岸顿成泽国,遭受灭顶之灾。20世纪以来,又发生了1931、1935、1954、1998年的特大洪水。

  蔡其华在此间举行的长江水利委员会成立55周年庆祝大会上说,长江委成立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把防治洪涝灾害、保障防洪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防洪为中心的三阶段治江方略是长江委第一任主任林一山提出,即加固修筑堤防、建分蓄洪区、兴修以三峡工程为骨干的干支流控制性水库。

  55年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下,长江委按照“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方针和“江湖两利、左右岸兼顾、上下游协调”的原则精心规划设计,沿江各省市坚持不懈地进行了长江防洪治理,初步形成了以堤防为基础,干支流水库、蓄滞洪区、河道整治工程以及防洪非工程设施相配套的防洪体系,成功地抗御了多次大洪水,取得了巨大的防洪减灾效益。蜿蜒3万多公里的长江干支流堤防是长江流域防洪的直接屏障。新中国成立后,分别于上世纪50年代和90年代末进行两次大规模的堤防建设。特别是1998年长江大水后,国家投入巨额资金,对长江中下游3500多公里干流堤防进行了大规模的加固,长江委承担了其中的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与沿江人民一起,在长江两岸建设起一道巍伟长城”。

  荆江等分蓄洪区成为蓄纳超过长江洪水的有效容器。在1954年长江大洪水中,刚刚建成的荆江分洪区3次分洪,有效地减轻了荆江大堤的防洪压力。汉江中下游的杜家台分蓄洪区建成后多次成功运用,保障了汉江中下游平原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三峡工程为骨干的干支流控制性水库的全面建设,更是从“源头”拦蓄了长江流域的洪水。作为长江防洪的关键性骨干工程,三峡工程建成后可基本解除长江洪水对荆江河段的毁灭性威胁,大大提高长江流域的防洪能力。长江委就是三峡工程的规划和设计总成单位;55年中,他们还规划设计了丹江口、葛洲坝、隔河岩等一大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

  与此同时,长江水利委员会还以准确及时的水文预报等非工程性措施,为中央实施的一系列防洪决策提供了技术支撑,保障了沿江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1998年长江大洪水中,长江委就为中央作出荆江不分洪、保障长江防洪安全的决策提供了及时科学的依据。蔡其华说,经过55年建设,长江综合防洪能力明显得到提高,为长江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即使再遇1998年那样的大洪水,通过精心调度、综合采用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也可保障长江中下游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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