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水利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
发布日期:2005-01-21 来源: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月18日电 新华社记者
回眸2004年,我国水利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路上阔步前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开拓进取,以破解干旱缺水、洪涝灾害、水土流失和水污染等四大水问题为要点,以推进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为宗旨,水利建设、改革与发展事业成果丰硕。 以人为本,优先解决饮水难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解决饮水难、保障饮水安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2000年以来,我国加大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力度,把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饮水难、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进行优先考虑和安排。 截至2004年,中央共下达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投资98亿元,加上各级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总投入约180亿元以上,共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工程80多万处,使5700多万农村人口告别饮水难。饮水解困项目覆盖了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992个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4个师161个团场,受益农户达1400多万户。 千村万户的农民在2004年告别了取水难、水质差、纠纷多的用水历史,用上了方便、清洁、卫生的自来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条件得到有效改善,相当一批农户还用上了洗衣机、淋浴电器等现代生活器具,出现了灶台清洁、浴室整洁、厕所干净、庭院美化的新景象。许多农民纷纷自发地为工程立碑或向政府赠送匾牌、锦旗。山西省泽州县的农民在“饮水解困碑记”中深有感触地写道:“昔日黄汤难下咽,今朝碧水透心甜”。一面面匾牌、锦旗则写满了“饮水解困,施政于民”、“饮水思源,不忘党恩”等话语,表达了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 服务“三农”,增产增收促发展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全国各级水利部门2004年高度重视水利支农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为粮食生产、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全年通过抗旱累计挽回粮食损失3557万吨,减少经济作物损失340亿元。 农业节水促进了粮食增产。对213个大型灌区和23个重点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开展了150个节水示范项目、50个牧区节水灌溉试点和99个山区雨水集蓄利用项目建设。目前全国节水灌溉面积已达3.2亿亩,全国农业灌溉用水利用效率明显提高。 解决饮水难同时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饮水问题的解决使农民取水时间缩短了,找水、担水、买水的负担减轻了,农村劳动力得以转移创收。据调查,全国饮水解困户均年节省53个挑水工日,其中,42.6%用于外出务工,86.2%的农户增加了收入。水源条件较好的地区综合利用饮水解困工程,发展庭院经济、养殖业和加工业,呈现出“水兴各业旺”的势头。 发展农村水电使农民直接受益增收。全国农村水电新增装机330多万千瓦,在建规模1000万千瓦,均创历史新高。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取得良好效果,试点项目区平均每户年减少支出100多元,增加收入300多元。通过农村电价改革,减轻农民负担50多亿元。无电乡村光明工程建设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使落后地区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水土保持为农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2004年全年共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15.5万平方公里,950个县全部或部分实施了封山禁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区全部实现了封育保护。黄土高原地区新建淤地坝1675座,在一些公路和铁路沿线实施了水土保持防护工程。 科学管水,配置保护创新篇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水资源管理在强调治理、开发、利用的同时,更加注重节约、配置和保护。节水型社会建设成为2004年水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主题。各地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努力探索和实践水资源科学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和手段。 节水创造新经验。宁夏、内蒙古把投资节水与水权转换相结合,实现了水资源在行业间的经济手段配置。天津市推进由行政调控节水向市场配置节水、由被动节水向主动节水的转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许多地区在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水价调整,初步实现了以水价杠杆撬动节水普及与开展的机制。 恶化的生态转向恢复。通过科学调度,首次实施从岳城水库向白洋淀补水、从察尔森水库朝向海湿地补水,连续两年从长江向太湖引水,黄河连续五年不断流,黑河连续四年分水成功,塔里木河连续五年实施向大西海子水库以下干流河道输水,这些都取得了明显的综合生态效益。 城市供水力保安全。2004年,再次实施的引黄济津保证了天津城市供水安全;通过山西、河北两省四座水库联合调度,向北京集中输水,保障了首都的供水安全。 防污护水取得新成绩。已有17个省批准了水功能区划,明确了三峡库区等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意见,通过淮河流域水质监测预报、闸坝防污调度等工作,促进淮河流域水质的改善,河南省和济南市地下水保护试点工作取得成效,河北、北京、山西、江苏、浙江、江西等省市先后公布了地下水超采区范围。 依法治水迈出新步伐。《黄河河口管理办法》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出台。开展了《水利部水权转让的若干意见》和《水权制度建设框架》等的制订。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深化了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取得进展,调处了一批水事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为水利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物质文化财富,而水利的健康和谐发展,也将为富民强国、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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