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13年减灾2.28亿 |
发布日期:2004-08-25 来源:水利部网站 |
长江水利委员会近日向水利部提交的《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工作汇报》上显示,经过13年建设,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共预报处理滑坡、泥石流灾害217处,撤离和转移群众3.56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28亿元,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覆盖面最广、规模最大的山地灾害监控网络。 长江上游地区仅嘉陵江上游、三峡库区和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就有大小滑坡16000多处,泥石流4000多条,灾多面广,突发性强,每年造成数百人乃至数千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亿元左右,已成为影响这一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毁林开荒、不合理开矿、筑路、修建水工程以及各种开发建设等引起的人为滑坡、泥石流灾害范围和数量日趋扩大,占总数的70%。 作为我国实施“十年国际防灾减灾计划”的重要举措,长委从1991年起在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内组建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作为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面对防治区广大农村部署监控网络。预警系统范围涉及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的云、贵、川、甘、陕、鄂、渝6省1市、14个地(州、市)、38个县(区),监控面积达11.34万平方公里,保护着30万人和数十亿元固定资金的安全。 针对引起滑坡、泥石流发生的各类因素,预警工作确定了“政府负责,站点预警,以点带面,群测群防”的工作方针,并明确了以“土”为主,“土洋”结合的监测方向,把常规的雨量观测、地表裂缝观测法、位移计法、三角交汇法和门铃法、门窗开关法、灯泡法等土办法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预警防灾效果。
为有效遏制人为活动诱发或造成的滑坡、泥石流灾害,险区大多数县在预警工作中划分和公布了崩塌、滑坡危险区内和泥石流易发区,竖立了标志碑牌,并将在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内的生产建设活动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几年来,预警站配合当地水保部门共查处违法案件50多个,提交调查报告160多份,有效制止了人为造成新的滑坡泥石流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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