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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水利局实施事业单位结构调整
发布日期:2004-08-09  来源:中国水利网

 

    本站8月7日讯 8月6日,浙江湖州市水利局召开局属事业单位结构调整动员大会,部署实施事业单位结构调整工作。现有的14家事业单位调整为9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由原来的287名调整为110名,实行中层干部聘任上岗,逐步开展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

    根据《湖州市水利局关于局属事业单位结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湖州市将保留6家,合并3家,改制2家,撤消3家事业单位。同时明确了8月9日-25日为组织实施阶段,8月26-27日为总结经验阶段。确定了市太湖水利工程开发管理局为全员聘用制改革试点单位,试点工作争取年内完成。

    为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水利局成立了以局长姚新民为组长的事业单位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湖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批复》精神,围绕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要求,湖州市将从四方面推进事业单位结构调整。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姚新民为组长的局事业单位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承担桥梁纽带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及时与单位领导进行沟通,做好分类指导工作。各单位成立改革工作班子,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重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改革的道理向广大职工讲透、讲清,使每一个职工都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三是注重上下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以围绕结构调整为中心,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抓住正在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严格按工作计划实施,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岗位责任,把具体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领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工作岗位的变化,带头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做好公共财物清查登记、财务清算和资产处置移交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把干部职工在机构调整中的表现作为考察干部职工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局纪委、监察室具体对机构调整中各项政策规定和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来源:中国水利网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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