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率先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省水利厅 |
日前,我省79个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县(市、区)全部通过省级验收。至此,我省率先完成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促进农业节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惠及农民群众等改革目标,对标2020年率先完成改革任务的时间节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夯实工作举措,确立组织领导、水价核定、工程管护、用水管理、资金落实、绩效考核“六个到位”的评价体系,扭住水价达到运行维护成本、常态化落实改革资金、计量措施经济适用、管护组织有效运行、改革成效清晰明确等五个关键点,着力健全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等,实现改革面积、计量措施、工程产权、管护组织等“四个全覆盖”, 完成全部应改面积5437万亩。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效促进了农业节水,工程管护水平持续提升,农民群众负担普遍降低,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我省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作为落实改革任务的重要一环,在全国率先出台验收办法,配套印发验收指南,按照镇级备验、县级自验、市级初验、省级核验的程序,自下而上逐级开展验收。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地改革工作进行全覆盖复核的基础上,省级成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小组,由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领导带队,省级相关部门、第三方机构以及河海大学、扬州大学、南通大学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以设区市为单位逐县(市、区)组织开展省级验收,确保了改革成效,高质量完成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下一步,我省将围绕健全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四项机制”,持续巩固深化改革成果,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措施落得实、可持续、长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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