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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水到渠成的革命——中国水价改革透视
发布日期:2004-06-22  来源:中国水利报

 

    水实在是太重要了。但在中国这个缺水的国度里,水价却一直“低迷不振”,由此水浪费的程度也令人咋舌。破解中国水问题,很重要的一步就是必须迈过水价改革这道门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的水价改革艰难起步,历经风雨。自1985年《水费办法》出台,无偿供水成为历史后,整整用了十多年的努力才换来了一部《水价办法》。前不久印发的国办36号文,在推进全国水价改革的进程中,可谓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中国的水价改革由此正酝酿着新的跨越。

    2004年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第一次对水资源从开发、利用、治理到配置、节约、保护各个环节的水价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通知》的印发,标志着我国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调节水供求关系和防治水污染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人们注意到,这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开展资源节约活动通知之后的又一重要举措,凸显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解决水问题的金钥匙

    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极为重要的保证。水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然而在当今中国?有关水的话题总是让人心忧。无论是在中国西部荒漠,还是东部那些水天一色的海滨城市,人们对水都有着深深的渴望。一份资料说,中国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全国668座城市中有400多座缺水,日缺水量达1600万立方米,全国还有2000多万人口饮用水十分困难。干旱缺水每年影响工业产值2300亿元,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也十分严重。

    然而,就在我们这样一个非常缺水的国度里,用水方式粗放,用水效率不高,浪费水现象司空见惯。有人甚至感叹:就水而言,中国是世界上最贫穷的挥霍者。在我国广袤的农村,目前仍普遍沿用“土渠输水、大水漫灌”的灌溉方式,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0.5,而发达国家已达0.7~0.8。工业用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低下,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浪费严重。此外,我国在污水处理回用和海水、雨水利用等方面也处于较低的水平。

    如此缺水又如此挥霍,靠的是超采地下水。在河北省这个人均水资源比以色列还少的地区,累计超采地下水600亿立方米?其中深层地下水300亿立方已无法补充。

    这些年,经济发展了,但水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了。全国城市污水排放量越来越多,生活污水多数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污染湖泊水域和城市地下水。有的地方已经出现了“有河皆干、有水皆污”的情况。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面对缺水局面,中国普通百姓的节水意识普遍较差,与发达国家比较相去甚远。同时,面对日益严重的水污染,不少地方治污的意识淡薄,治污效果不尽如人意。

    水少却不金贵,好东西却受到污染伤害,这样一个违背价值规律的现实一直存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无论用多少水,水费从来都不曾是我们工作、生活里的重要支出。长期以来,黄河下游的引黄水费标准是每立方米3.6厘,因此便有了“千吨黄河水只值一瓶矿泉水”的说法,水费过低的后果就是不珍惜黄河水。有关资料表明,目前黄河水的有效利用率不到40%。在水质型缺水的上海,每人每天的用水量是德国人的3倍。

    一方面是水资源短缺,另一方面是水资源浪费严重和水环境恶化。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价格机制对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破解中国水问题到了运用“水价钥匙”的时候了。

风雨20年见证水价改革

    解决水资源从开发、利用、治理到配置、节约、保护等各个环节中的问题,需要依靠科技、经济、法律、行政管理和公众参与等多种手段,并使之系统、协调和综合地发挥作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其中,水价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水被看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资源,人们只承认水所具备的自然属性,而忽视了其商品属性。在1985年以前,我国的水利工程供水实行的是公益性或政策性低偿供水政策,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用水是无偿的或廉价的。这即使人们节水观念淡薄,水资源严重浪费,用水效率低下,又使水务行业入不敷出,严重亏损,还使国家补贴负担沉重。

    水价改革是中国解决水问题必须迈过的一道门槛。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水价改革在阵痛中艰难前行。

    1985年,国务院颁发了《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首次提出以供水成本为基础核定水费标准,供水开始被作为一种有偿服务行为。《水费办法》推出后,大部分省、市政府先后制定了本地水利工程水费核定、计收和管理办法。

    《水费办法》结束了无偿供水的历史,但是办法规定,水利工程水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这种模式无法解决涉及运行中的诸多问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依然偏低,且在实际运行中存在水费计收困难等问题。

    1992年,国家计委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列入重工商品价格目录。随后,水利部提出要尽快制定《水价办法》。当年12月,水利部和国家物价局正式开始《水价办法》的调研和起草工作。次年1月,一支由物价、财务、工程管理等专业人员组成的调研小组到有关省份进行调研。1993年5月,《水价办法》初稿形成。在经过了此后的几番修改后,1994年12月,《水价办法》送审稿报送国务院。

    《水价办法》的出台可谓是“十年磨一剑”。据参与《水价办法》起草全过程的有关人士介绍,其间经历了多次、多部门的意见汇总和修改。

    “从‘水费’到‘水价’尽管只有一字之差,却意味着水利工程供水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建设,解决中国水资源紧缺问题有了一个新的突破口,即通过价格制度建设,调节供需矛盾,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全面保护、优化配置、节约和高效利用。

    1998年9月23日,《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颁布施行,这个办法明确了水价构成,确立了阶梯式计量水价等科学的计价方式,并在此基础上选择14个城市进行了水价改革试点工作。然而,城市水价改革也不很到位,水价调整大部分以解决企业亏损、减少财政补贴为目的,不能体现对稀缺性资源配置的调控作用,居民感受不到水资源的紧缺,节水器具难以推广,污水再生利用缺乏市场条件。

    2000年10月11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建议提出,要“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调动全社会节水和防治水污染的积极性”。水是商品的理念写进了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里。

    既然水是商品,那么“物以稀为贵”的法则就不能更改。特别是面对既严重缺水又严重浪费的现状,用调价这根经济杠杆来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以解决我们国家的缺水问题,应该说是一个非常现实而又有效的方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不断推进水价改革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使水价改革取得了进展。值得一提的是,自2000年12月1日起,黄河下游引黄渠首水价执行新的标准,即农业用水4~6月份每立方米1.2分,其他月份每立方米1分;工业用水4~6月份每立方米4.6分,其他月份每立方米3.9分。黄河下游引黄渠首工程供水价格有所提高。

    城市水价改革也取得了一定进展。目前我国35个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已由1988年的每立方米0.14元调整到每立方米1.26元,年均上涨16.4%。

    经过多年努力,2003年7月3日,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联合发布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水价办法》的颁布是我国依法治水的又一重大突破,标志着我国水价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专家分析说,《水价办法》的核心内容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以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用水。《水价办法》的实施,对促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维护正常的供水价格秩序,保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针对当前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很大程度是依靠物质资源的高耗实现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以及由此加剧的资源短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的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资源节约。

    今年4月15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2004年开始至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4天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提出“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水价改革做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水价改革进入了一个快速推进的历史阶段。

水价改革破浪远航

    20年水价改革的历程表明,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水价的改革提供了平台。

    回望历史,我们看到改革开放20多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在实现前两步战略目标中,水资源无疑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

    目前,中国正以稀缺的水资源和脆弱的水生态环境养育着13亿人口,负担着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类活动,支撑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这是一个奇迹。但就水而言,却是一个很大的隐忧。党的十六大确定我国2020年GDP的总量要比2000年翻两番,在未来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以及未来50年迈向中等收入国家的道路上,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污染将是长期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党中央、国务院把水资源作为一种战略资源,正是出于对这一问题的高度关注和深邃思考。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要求在保持当前增长势头的同时,注意解决深层次矛盾,努力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水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正是我国必须实行价格制度来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优化配置以达到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的一个最基本的动因。

    水资源管理专家指出,水价是调整水资源供求关系最重要的经济手段,通过价格的杠杆作用,引导水资源的利用从低效益向高效益转变,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节约用水。同时,通过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

    从事经济研究的人士指出,当水费支出占居民家庭收入2.5%时,人们才会考虑节约用水;达到5%时,才会对人们的生活产生较大影响;达到10%时,人们会考虑水的重复利用。

    事实上,水一旦成为了企业运行的主要成本和事业单位及家庭开支的重要部分,必然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近几年中,北京通过实施包括提高水价在内的26项措施,总用水量已经连续五年下降,实现了工业用水负增长,居民生活用水零增长。水价的经济杠杆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目前,社会舆论环境对水价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也起到了有利的促进作用。在今年在召开北京两会前,中国社会调查所对北京地区的300位公众进行了一次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节水和水价是百姓希望政府解决的焦点问题之一,排在第九位,公众的期望度占81.6%。

    如今,《通知》的发布产生了多米诺骨牌效应,水价改革潮涌华夏,呈现出很好的势头。今年4月24日下午,合肥市举行水利工程供水和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到会的各界代表23人中,21位代表赞成适度提价。5月27日下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后,北京市用水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即“阶梯水价”。一周后的6月3日,北京市水价调整听证会召开,水价调整涉及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和环境用水,占北京市总供水量的55%。从今年7月1日起,银川市将实行第二阶段的阶梯式计量水价,居民用水由现在的每立方米1.15元上调为1.30元,综合水价由每立方米4.50元调整为5.30元。今年底以前,山东省水价改革将按保本原则,重点理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水价改革20年不断探索,今天即将赢得水到渠成的结果。中国的水价改革正在进行新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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