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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启动水排污权有偿分配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04-06-15  来源:中国环境保护网

 

    从5月起,江苏省在位于太湖流域的张家港、太仓、昆山市和惠山区开展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工作。在确定三市一区每个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基础上,由当地环保局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让各个企业来“购买”分配的总量排污指标。如果企业实际排污总量高于“购买”的分配总量指标,这些企业就必须限期采取削减排污措施或到市场上去“高价”购买排污权;如果企业实际排放总量低于“购买”的分配总量,可将“握有”的富余指标到市场上进行交易,?可以储存起来用于自身扩大再生产。通过有偿分配和交易,促进排污企业积极采取措施控制和削减排污总量,合理配置和使用环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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