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相关文件,以河湖长制助力长江禁捕退捕 |
发布日期:2020-08-26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 |
江苏省河长办近日发出通知,就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助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进行部署。这是全国省级层面首个以河湖长制助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文件。 聚焦省政府提出的长江禁捕退捕目标任务、进度安排、重点工作等要求,通知明确,以不断提升的河湖水质为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以优质的水环境为实现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目标提供保障、以严格的执法监督为巩固禁捕退捕成果提供支持、以良好的工作机制为扩大禁捕退捕成效提供服务等河湖长制重点任务,助推“34个国家、省级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常年禁捕,长江干流江苏段及重要支流和通江湖泊暂定实行10年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所涉河湖其他水域全面退捕”等目标达成。 通知要求,各级河长湖长要切实履行好河湖治理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禁捕退捕工作作为河长湖长履职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发挥河长制优势,相关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好职责,开展联合行动,发力禁捕退捕工作。 围绕2021年1月1日前清船、清网、清江、清湖的目标,把禁捕退捕工作作为河湖长制今年重点任务,明确关键节点和工作进度。围绕常年禁捕、10年禁捕的目标,把落实禁捕退捕、推进生态养殖、保护水生生物等纳入“一河一策、一湖一策”。 发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组织对禁捕退捕工作的暗访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提升工作实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对禁捕退捕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激励表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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