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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认真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07  来源:省水利厅

近日,省水利厅下发通知,督促指导各设区市水利(务)局全力做好农村饮水安全领域疫情应对和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制”要求,督促指导县(市、区)水利部门、供水单位及工作人员知责担责尽责,系统强化水源地、出厂水和末梢水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监管;对水厂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生产区域,严格流程工艺,落实消毒措施,加密检测频次,严密监控水质状况,消除制水环节隐患;加强工作人员防护,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传达疫情防控信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做好清洁消毒工作,提高工作人员防护能力。要加强供水服务管理,做好水厂设备维修人员防护,到户维修人员做好防护后才能入户维修,强化线上供水服务,减少营业厅办理业务。建立疫期安全供水应急处置机制,完善供水保障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坚持零报告制度,加强通信联络,畅通疫情监控和信息反馈渠道,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同时,严格管控复(开)工项目,要求所有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要在2月10日后才可复(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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