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向全国水利系统转发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 |
发布日期:2017-12-18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 |
12月5日,水利部办公厅以办规计函〔2017〕1546号文件向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转发了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并请各地结合实际,在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工作中借鉴参考。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我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并由省政府印发实施《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行动计划》围绕我省河长制实施意见中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实际,通过重点实施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建设、水工程管护、水制度创新等8项任务,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地见效。《行动计划》提出了2020年近期和2030年远期目标。按照计划,3年内,全省将实现恢复水域面积100平方公里等一系列目标;到2030年左右,全省重点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V类水体全面消除,河湖生态全面修复,防洪除涝全面达标,供水安全全面保障,精准管护全面覆盖,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永续利用、水环境整洁优美、水生态系统健康、水文化传承弘扬”的目标,努力建成美丽中国的江苏样板。 当前,全省各级水利部门正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方针,紧紧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统领,以系统治水为导向,以生态河湖行动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打造“河通水畅、水清岸绿、人水和谐、景美文昌”的水韵江苏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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