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
发布日期:2015-10-19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 |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信用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以信用管理制度为保障、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共享为基础、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为依托、信用分类和联动监管为手段,建立覆盖行政管理全过程的信用管理新模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和政府公信力。 《意见》就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建设,行政管理全过程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机制,促进信用产品社会化应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同时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办法,细化监管措施,要加快推进信用管理和政务服务业务融合、信用管理和政务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要加强对本意见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并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近年来,我省水利系统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2007年,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率先尝试实行信用管理,2013年初步形成一套集信用档案建立、信用评价和信用报告于一体的信用管理体系。2014年,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出台《江苏省水利厅加强水利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形成江苏水利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和工作方向,制定失信严重程度分类规范制度,印发《江苏省水利厅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建立“诚信江苏水利”网站。目前,信用管理已延伸到水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领域,通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符合江苏水利特色、水利行业社会信用基础性规章制度初步建成,水利行业的监管体系已初步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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