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廉政监督员“走马上任” |
发布日期:2015-05-22 |
日前,由江苏省常州市水利局党组聘任的局系统16名党风廉政监督员“走马上任”。 根据常州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市水利局党组决定聘任党风廉政监督员。 此次聘任的16名党风廉政监督员经民主推荐,局党组研究确定产生的,并由局党组聘任,在其领导下,开展党风廉政监督工作。对所在处室(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干部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向驻局纪检组反映情况,尤其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经验、典型及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本届党风廉政监督员任期为两年,聘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 作者 管宏来 刊于2015.5.16人民长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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