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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执法的常州效益
发布日期:2015-04-27

    3月,充满生机的季节。在江苏省常州市澡港河公园一角,刚刚吐绿的杨柳和平整如镜的湖面,引来无数踏春赏景的游客。

    “几个月前,你脚下还是一片乱糟糟的工地和码头,”常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魏云芳指着近处的一片湖面告诉记者,“去年10月,我们水政与公安、检查三方联合执法,拆除了这里填河修建的违章建筑,恢复了澡港河水域。”

    联合执法,是常州水政处理水事纠纷时采取的一种“借力”行为。这一新型执法模式使用以来,常州水政一年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00余起,彰显了常州的执法效应。

    暴力抗法引思量

    暴力抗法,是水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最常见的遭遇。常州水政也不例外。

    “在许多人眼里,水政执法部门不是强势部门,对待我们的调查不是避而不见就是不理不睬。有时碰到蛮横的违法行为人,遭遇暴力抗法就不可避免了。”回忆起那些经历,魏云芳满是无奈。

    魏云芳曾经遭遇了一次严重的暴力抗法。那是2009年3月的一个早上,水政监察支队接群众举报,在长江水域常州段有一艘非法采砂船,正在大肆偷采。执法人员驾驶执法艇迅速赶赴现场,登上采砂船,要制止他们的违法活动。眼看僵持不下,船老大让人用小艇送来多名打手,那些人手持铁锹、斧头,砍断了执法艇缆绳,袭击执法人员。场面渐渐失控,两名执法队员也在对抗中受伤。突然,更惊人的一幕出现了,船老大家属抱着一名执法队员就要跳江。危急关头,闻讯赶来的公安干警挺身而出,制止了这场抗法闹剧。

    无独有偶。就在这起暴力抗法案件发生后不久,水政执法人员在查处一家小型企业随意开凿水井的违法案件时,听到风声的老板早已躲到远处,让他的妻子应付执法队员,并撒泼撕扯执法人员的头发,将执法人员的脸抓出几道血痕。

    除了暴力抗法,水政执法的威慑力不足,也是影响执法效果的一大阻碍。常州下辖的武进区的三个乡镇,分别在滆湖武进区退田还湖规划区内有3处面积较大的违法建设行为,违填隔湖600亩水面。在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后,省、市各级河湖管理部门多次进行了现场勘察,江苏省水利厅水政监察总队也对此案进行挂牌督办。但是,截止2014年6月,武进区有关乡镇政府都没有任何整改行动。

    这些执法的的困惑,让魏云芳及她的水政监察团队陷入思量、另辟蹊径:借力执法,把水事违法扼杀在萌芽之中。

    真情邀约结对忙

    为了改变执法无力的现状,常州水政监察支队的上级主管单位——常州市水利局审时度势,积极尝试与公安、检察等执法部门进行联动执法的做法,适时筹备构建水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为此,常州市水利局局长周良法多次赴该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就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沟通,真情邀约他们的加入,极力促成水利、公安、检察三家联动执法队伍的组建。

    随后,常州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秦文秋又多次邀请检察、公安部门,召开联动执法机制筹备会议,并要求水政监察支队长魏云芳聘请知名法律专家和市法制办领导,集体会商研究,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制定出台了《常州市水利局、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常州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水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出台后,常州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水利局、检察院、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举行会议,就联动执法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协商,同时,还建立了水行政联动执法联络员制度,水利、检察、公安分别指派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记者在水政监察支队办公室看到,市公安局下辖的水警支队张警官常年在水政监察支队办公,成为水政、公安的联络员。

    此外,《意见》明确了各个联动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对需要通报和移送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案件类型、执法中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介入的条件和方式、方法等,以及水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三个部门如何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制约都作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自此,常州水行政联动执法工作进入有章可循的规范化操作时代。检察机关检察权和公安机关等强制措施权的介入,不仅增强了水行政执法部门的威慑力,也为水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后盾,水行政执法力度得到了显著提升。

    联合执法显威严

    联合执法机制的确立,大大提高了水政执法的办案效率,彰显了依法治水的法律威严。

    2013年12月,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某村民,在从事建筑工地基桩泥浆运输的过程中,将泥浆非法排放入澡港河,破坏了河道,污染了水质,在当地影响恶劣。在接到当地群众报案后,常州水政支队联合检察、公安的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在强有力的执法队伍面前,当事人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2013年12月12日,常州市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处当事人2万元罚款。当事人表示无陈述和申辩意见,不需要听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罚款。

    记者在本文开头看到的那一幕,就是联合执法的成果之一。常州水政监察支队在2013年初发现违法填湖围垦的违法案件后立即介入,但多次交涉没有明显效果。2014年7月,水政、检察、公安联合执法,要求武进区有关乡政府对违法行为立即整改。在强大的震慑力下,武进区有关乡政府立即采取措施,仅用3个月时间拆除了所有违规建筑,并清理非法填埋物,恢复了滆湖600亩水域。

    魏云芳告诉记者,实施联合执法以来,常州水政监察支队在水资源专项执法和河湖专项执法中积极探索、整合资源、巧借外力,近年来共计查处各类水事案件822起,其中立案136起,特别是有效遏制了城市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不断增加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的高发态势,促进了常州市水行政管理的有序开展。

    此外,通过联动执法的实践探索,常州水政监察队伍的素质明显提高,队员们在水法律法规的宣传、防汛清障保安全、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切实为水利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管宏来  刊于2015年4月4日《人民长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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