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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河道畅通度汛安全 溧阳5处占河道的违法建筑拆了
发布日期:2014-07-08

    在溧阳社渚镇周城河周城集镇段有5处违章搭建的阻水建筑物,记者昨从溧阳市水利局获悉,6月25日,由该局和社渚镇政府牵头,联合公安、城管、公证等部门到现场执法,强制拆除了这5处违规建筑物,保障了河道畅通度汛安全。

    新治理河道沿岸
    竟现5处违建

    三月初,经溧阳市水利局查实,去年刚治理完成的社渚镇周城河沿岸发现多处违章建筑,均用砖砌墙砌至堤顶高层,对河岸新建挡墙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也会缩小河道行洪断面,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在发现违章建筑后,水利部门曾多次要求当事人停止违建行为,并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通告,但当事人始终没有任何回应。当下,该市已经进入主汛期,违章建筑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周城河的防汛安全,为保证周城河的顺利度汛,水利局与社渚镇多次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拟订方案,最终决定于6月25日对周城河沿河5处违章建筑进行统一拆除。

    所有违建

    2个半小时顺利拆除

    当天中午12时,执法人员兵分五路,在联合行动总指挥的一声令下,准时到达拆除点。

    “这是我家门口,你们凭什么拆!”虽然行动组事先准备了多套预案,但遇到的阻力还是特别大。1号违建点的杜某一家情绪十分激动,听不进执法人员的任何宣传教育,甚至将车堵住路口,阻止机械入场,其老母更是多次抢夺执法人员手中的拆除工具,行动一度陷入僵局。

    13时30分许,其他4个行动组在和群众沟通后,顺利进场对违建进行拆除。见此情景,加之现场执法组及村委负责人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杜某一家终于妥协。

    14时30分许,整个强拆行动顺利完成。“群众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在法律面前没有商量的余地,相信他们还是通情达理的。”据此次行动总指挥、溧阳市水利局纪委书记刘宝志介绍,此次行动是该市近年来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一次,希望沿河群众自觉对河道加以维护,确保行洪安全。

    违建挤占河道

    最高罚10万

    据悉,近年来,溧阳市先后完成了5条中小河流的治理,总投资达1.4亿元。今年又有4条骨干河道、13条支河被列入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同时,水利局积极探索河道长效管护工作,已管护河道383条1227公里,基本实现河道管护全覆盖。

    据溧阳市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彭凯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刊登于2014年7月1日《扬子晚报》,作者:芮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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