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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矫勇副部长来我省开展中央与地方水利事权划分专题调研
发布日期:2014-10-30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网站

    10月25-26日,水利部副部长矫勇一行来我省开展中央与地方水利事权划分专题调研。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参加了在南京举行的座谈会。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根平,省水利厅厅长李亚平、副厅长陶长生陪同调研。省发改委、财政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此次调研活动主要是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了解中央与地方水利事权划分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从防汛抗旱、水利建设、社会管理、生态保护四个方面研究提出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水利事权的意见建议,为出台中央与地方水利事权划分指导意见提供参考和依据。

    矫勇一行先后查看了泰州引江河二期工程建设工地、南京六合长江堤防能力提升工程和南京滁河三汊湾水利枢纽工程。在南京和泰州分别召开了省级和地方座谈会,听取了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和部分市、县的意见和建议。

    矫勇肯定了江苏省水利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江苏水利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思路,以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为总揽,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重要抓手,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水利建设,创新水利管理,取得了突出成绩。

    矫勇指出,中央对水利工作高度重视,水利建设投资不断增加,今年投资达到1600亿,掀起了新一轮的治水高潮。但水利自身的任务也更加繁重,生态文明建设、涉水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新职能不断增加。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转变政府职能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要求,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理清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更好地推动水利事业向前发展。

    我省在汇报中指出,江苏涉及长江、太湖、淮河、沂沭泗四大水系,涉及行政边界水事多,地处流域下游,中央与省地方事权交叉多,流域与区域管理协调事项多。今年以来,我省将加快转变水利行政管理职能,合理划分水利事权作为深化水利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相继出台了区域项目审查审批、区域治理及省补市县项目竞争立项等办法,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权限,减少审批事项,年内还将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研究出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省以上投资补助政策,合理调整和划分省与地方的事权和责任。同时,我省针对目前中央、地方部分事权划分不尽合理,流域与区域管理不够协调,省际边界水事纠纷处理、水行政执法权限划分不明确等问题,向调研组提出了中央和地方水利事权划分的意见和建议。我省建议从国家管理体制和财税分配体制现状出发、从各流域实际情况出发、从保障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理顺流域与区域管理事权和责任,进一步建立合理透明的流域性项目中央投资补助比例,进一步加大对大江大河和水利工程管理养护的投入,进一步简化审查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水利立法和水利改革发展基本政策的制定。

    省水利厅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省级座谈会;南京、徐州、常州、苏州、南通、淮安、泰州市水利(务)局,盐都区、宝应县、丹阳市、沭阳县水利(务)局及泰州市发改委、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市县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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