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 |
发布日期:2014-10-20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网站 |
10月14日,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省加快推进我省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省水利厅厅长李亚平到会讲话,厅巡视员张小马参加会议。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若干意见》关于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的决策部署,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2014年全国选择了100个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江苏洪泽、高淳、太仓、扬中、高邮五个县(市、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
李亚平指出,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我省水利现代化的重点和难点。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为我省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提供了机遇。 李亚平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涉及面广,影响人口多,牵扯到多个部门,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给予支持,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要完善实施方案。要围绕实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改革目标,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关键要切合试点地区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模式,让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实实在在做好试点工作。三要加大资金投入。各试点县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用于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要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四要创新管护模式。各试点县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工程管护模式。还要注重和农业水价改革等相配套。五要加强业务指导。水利部门要“吃透上情,摸透下情”,要及时反映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六要加大宣传引导。改革试点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及时宣传推广试点的成功经验,让更多的地区学习借鉴。他强调,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是今年水利改革的重中之重,各地各级水利部门要共同努力,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让江苏的水利改革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洪泽、高淳、太仓、扬中、高邮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水利(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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