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获全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优秀等次 |
发布日期:2014-10-10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网站 |
日前,经国务院审定,201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正式公布,江苏省等4个省区市考核等级为优秀。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2号)。根据考核办法,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审计署、统计局组成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对2013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新疆,下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全国30个省区市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 从目标完成情况看,2013年度江苏省全面完成全国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在全省经济增长9.6%情况下,2013年用水总量(农业用水按50%保证率折算)为489亿立方米,完成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2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81,完成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60.9%,达到年度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 从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看,江苏省相继发布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并成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全面建立对各市考核体系,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向各市通报,会同省发改委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至市、县行政区,控制指标体系初步构建;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经省政府同意下发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徐州等4市列入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确定高淳等18个省级试点,建立水生态文明指标体系;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全面对1338个水功能区进行纳污能力核定,完成2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水质达标率达到97%;全面完成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水资源费和南水北调基金年度征收任务;太湖治理实现安全度夏,蓝藻打捞、生态清淤、湖泛巡查防控等水利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展显著。 考核公报指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认识,加强考核支撑手段建设,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切实落实改进措施,全面推进水资源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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