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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署推进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4-09-04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网站

    8月29日,全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在南京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根平,水利部长江委砂管局副局长李峻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水利厅厅长李亚平主持会议。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江苏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长江南京航道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沿江8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一致同意成立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联席会议组织机构及办公室。这标志着省级层面多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机制正式形成。

    近年来,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10多个规范性文件及制度;组织开展了“利剑”、“迅雷”、“护江-2014”等重大专项整治活动,沿江各地实施了约3000余次集中打击行动。近10年来,全省出动执法人员20万余人次,执法船艇4万多航次,查处非法采砂船6000余条次,长江江苏段长期停留采砂船只明显减少,非法采砂发案率显著降低。积极推进采砂管理能力建设,成立了沿江9个支队、22个大队共200余人的采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完成16个执法基地,在建14个基地,规划建设10个基地;配备了大小执法船艇36艘,执法车辆60余辆,以及一大批专业执法装备。积极推进联合执法机制运行,经过多年实践,构建起了政府负责、水利主管、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采砂管理运行机制,提出的“陆治水打”、“四个专门”等经验在全流域得到推广和应用。

    杨根平对我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行政首长负责制得到了有效落实,各地加大投入力度,各级责任人强化协调指挥,为采砂管理提供了有效保障;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初步形成,初步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非法采砂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取得了积极成效;工程性采砂管理规范有序,各地各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规划,科学论证,严格审批,强化监督。针对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他强调加强五个方面,一是强化管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逐级落实责任人;二是发挥联席会议职能,强化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三是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四是突出关键环节治理,特别是采砂船治理和采砂人管理;五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装备,强化执法手段,保障执法经费。

    李亚平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把会议的主要精神传达好。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贯彻执行联席会议制度,最大限度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内强化各负其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机制,重点突破解决涉砂船舶治理、涉砂人员处置等重大疑难问题;二是确保联席会议制度运作好。省砂管局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主动承担起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通报情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长江采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是把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好。要在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沿江八市包括有采砂管理任务的县(市、区)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或借鉴参照南京、南通、镇江的模式,建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采砂管理领导小组,或按照省联席会议制度模式,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省水利厅副巡视员韩全林通报了近年来全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范群、江苏海事局副局长王士明及省法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长江航运公安局、长江南京航道局等单位负责人先后发言。

    会上,南京、南通、镇江3市政府分别汇报了相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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