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
发布日期:2014-07-01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网站 |
6月26日下午,省水利厅在南京召开全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受李亚平厅长委托,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陶长生作工作部署。他指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确定的重要改革内容,是水利部今年年初印发的《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水利厅《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实施方案》确定的重要内容。我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启动以来,试点地区周密部署、强力推进,成立了改革领导机构,制订了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市县级改革试点,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2014年24个试点县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计划投入资金4.16亿元,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陶长生强调,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认识到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完善农田水利体系,保障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是扭转重建轻管格局,实现水利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打造水美乡村,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二是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以“两部”意见为指导,因地制宜确定改革范围;以明晰产权为前提,开展工程确权登记;以落实责任为核心,尽快确定管护主体;以保障经费为关键,加快建立稳定投入机制;以创新管护模式为根本,建立健全良性运行机制;以提供技术服务为支撑,深化乡镇水利站建设;以加强监督考核为要求,全面强化行政推动。三是进一步要强化组织保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厅巡视员张小马通报了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他表示,去年以来我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局良好,取得了积极进展,积累了不少经验。他强调,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重视是关键,改革方案是根本,调查摸底是基础,明晰产权是前提,规章制度是依据,经费投入是保障。各有关市县要准确把握会议精神,积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因地制宜推进改革进程。 会上,淮安市、盱眙县、常熟市、南京市高淳区、洪泽县等试点地区作交流发言。 省财政厅农业处负责同志,省水利厅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市水利(务)局分管局长和牵头部门负责人,各示范(试点)县水利(务)局局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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