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召开苏南地区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座谈会 |
发布日期:2013-09-24 来源:办公室 |
为进一步了解各地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加快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意见》,9月17日,省水利厅在南京组织召开苏南地区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座谈会。省水利厅副厅长陶长生到会讲话。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市水利(务)局以及厅属有关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陶长生首先肯定了各市在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下一步工作,他强调,一是河道长效管理是在湖泊、水库长效管理取得初步成效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各地要将河道管理作为水利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建立727条骨干河道“河长制”管护制度,以“河长制”为重要抓手推动河道的长效管理。二是重点抓好河道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经费的落实。实现河道有机构管、有人管、有管理经费,同时,要积极落实“河长”,发挥“河长”协调作用,整合各相关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河道长效管理和有效保护。三是明确河道管理内容,分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河道长效管理。当前,重点要摸清河道基本情况,积极维护和保持河道水面、护坡清洁。推进“蓝线”管理,依法制止和打击河道违法行为,保持水活河畅。下一阶段重点推进管理规划编制、实施规划管理等。 会上,各市交流了河道长效管理典型经验和做法,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一段时期河道管理工作提出了有关想法和建议。 厅工管处、农水处、水政总队负责人针对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摘自江苏水利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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