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水资源管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
发布日期:2013-09-09 来源:办公室 |
自全省水资源管理现代化试点确定以来,各试点地区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编制建设方案,认真做好试点的各项工作。目前,12个试点地区的建设方案已全部编制完成并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审查,全省水资源管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水资源管理现代化是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根据省政府2020年前以县(市)为单位实现水资源管理现代化的要求,省水利厅于2012年9月出台关于推进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指标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并确定全省4个省辖市和8个县(市、区)为水资源管理现代化试点,要求试点地区编制建设方案,力争2015年前基本实现水资源管理现代化。 目前,省水利厅对下阶段工作作出专门部署,要求各试点地区围绕区域经济社会现代化和水利现代化的总体目标要求,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探索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水资源禀赋条件和水资源系统特点的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模式,一是要高度重视试点建设工作,要求各试点地区成立试点建设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把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纳入水利现代化规划体系,确保达到试点建设目标;二是要抓紧完成建设方案报批,要求各试点地区抓紧修改完善方案并经省水利厅复核后,于9月底前完成报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三是要严格试点建设管理,各试点地区每年要报送年度试点建设总结,并于3月30日前对上一年度水资源管理现代化水平进行测评计算。(摘自江苏水利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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