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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一号文件新华日报解读之四:为河湖健康筑起“蓝色”防线
发布日期:2011-03-07  来源:常州水利局

省委一号文件的第十五条,是“强化河湖水域管理”。省水利厅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根据江苏特点“量身”而定的。
  

  江苏素享“鱼米之乡”美誉,河湖水域面积占全省地域总面积16%以上,居全国前列。但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迅猛发展,河湖生态健康却亮起了红灯。
  

  记者注意到,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并确立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3条“红线”。而省委一号文件除要求在严格执行3条“红线”的基础上,还在“强化河湖水域管理”中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体系,实行“河湖蓝线”管理制度。在解释“蓝线”表述时,水利专家打了个形象的比方:“红线”是基本线,“蓝线”是高标准线,如果说“红线”相当于“及格”标准的话,“蓝线”则相当于“优良”标准,在“两个率先”征程上阔步前进的江苏必须定下这个高标准。我省水域岸线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防洪规划、水功能区管理要求,维护水利工程安全,明确开发利用控制条件和保护措施,使江苏的水更安全、更清洁、更美丽。
 

  以更高标准强化河湖管理,江苏已经在行动,并取得一定成效。如太湖水危机暴发后,我省治太打出了“调水引流、控源截污、打捞蓝藻、生态清淤、湖泛防控、监测预警”等一系列组合拳,历经4年艰辛,太湖的水质有了明显的改善,走出了河湖生态治理的希望之路。在治理太湖水环境的探索中,江苏率先推出的“河长制”、“生态补偿机制”等措施,均剑指“保护河湖健康”,由水利部牵头、正在制订中的《太湖管理条例》也将太湖水域(含岸线、滩地等)占用补偿等内容列入其中。与此同时,江苏还根据《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推出河湖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先后成立了洪泽湖、骆马湖、里下河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条块联动、统一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综合协调机制和工作督查机制,进一步增强了河湖管理的执法与监督能力。
 

水利专家指出,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防止河湖退化和功能衰减,维护河湖的健康生命,实现人水和谐,促进科学发展,不仅是新时期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保护河湖健康,必须积极推进依法治水。根据省委一号文件要求,江苏将继续严格实行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水规划同意书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建立饮用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整治,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备用水源地;强化饮用水源地应急管理,制定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长江、沂沭泗等水域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切实保护好江苏的河湖,为子孙后代留好一湖清水。(来源:新华日报2月15日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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