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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工程招投标试行投标企业法人代表面谈及承诺制度
发布日期:2010-09-25  来源:常州水利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做好中标单位诚信管理工作,近日,我局在市重点补助项目招投标中试行投标企业法人代表面谈及承诺制度。由项目法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开标前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召开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法人代表面谈会议,主要面谈及承诺的内容是包括确认拟派的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投标单位递交的报名资格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当面承诺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当面承诺一旦中标,中标项目经理常驻施工现场,绝不转包及违法分包等招标文件明确了面谈和承诺的方式和程序。项目法人在开标会上将面谈会议的情况通报全体投标单位。本次试行投标企业法人代表面谈及承诺制度,达到了预期效果,市局将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在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中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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