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门落实五个确保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 |
发布日期:2010-09-02 来源:常州水利局 |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进程,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2009年以来,水利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粮田建设的意见》与《关于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的意见》(常政发[2009]63、常政发[2009]50号)统一部署,以“双百万亩”(全市5年建成100万亩标准粮田,3年建成100万亩高效设施农业)为总抓手,坚持把农田基本建设与保护农业土地资源、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优化生态环境相结合,以“田成方、路成行、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排灌硬底化”的农田标准化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为切入点,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切实落实五项措施,确保高标准农田水利配套建设扎实开展。 一是确保领导到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多次深入到基层调研,协调解决水利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督办工作进度,并将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对辖市区水利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系统上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确保投入到位。通过整合资源和项目,争取上级资金的扶持,截至目前,系统争取省级以上用于我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已达50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重点县、专项项目4900万元,节水增效示范项目170万元。 三是确保配套到位。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同时,要求辖市区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将有限农业发展资金等重点向水利建设倾斜,保配套、保投入。2009年,全市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投入2.37亿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4322万元,县区配套1.63亿元,创历史新高。2010年,按照重点县、专项苏南不低于1∶1配套的政策,仅重点县、专项工程一项全市投资就将超过1亿元,再创新高。在积极争取扶持的同时,按照“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从市级资金中拿出资金对高标准农田项目按每亩不低于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四是确保监管到位。成立了协调班子和技术班子。对建设中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及时协调处理,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五是确保后继管理到位。在建设同时,就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要求项目相关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加快落实管护机构、管护经费和管护人员,保障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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