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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实行乡镇防汛行政责任人防汛责任告知制
发布日期:2010-07-15  来源:常州水利局
根据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强化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责任的通知》要求,该市防指在6月份印发了《给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的一封信》的基础上,近期再次给所辖各镇(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行政责任人发出一封告知信。该信件中载明了主要河湖、重点水库的特征水情信息及各镇(区)防汛行政责任人应担负的领导责任、检查责任、清障责任、巡堤查险责任、物资储备责任、抢险指挥责任等内容,同时在信中还提供省、常州市、溧阳市防指的应急联系方式。采用这种方式,督促各镇(区)防汛行政责任人严格遵守职责,按照责任要求做好责任区内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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