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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加强梅雨季节防汛工作管理
发布日期:2010-07-03  来源:常州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防汛的要求,加强梅雨季节灾害性天气的防御工作,区防汛指挥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防汛成员单位按照防汛责任状的要求,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切实负责起本区域内的防汛责任,具体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机泵等排涝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要求各水利管理单位加强对现有排涝设施的维修和日常保养,确保能正常运行。同时,根据天气变化,对水位高的河道进行预降水位,留出蓄水库容。
    二是加强对防汛重点区域尤其是沿江地区的巡查。组织专业队伍,对沿江地区(特别是江、港、洲堤)、工业园区、集镇区、骨干道路等防汛重点区域的水利防洪设施进行专人巡查,落实责任人,密切关注水情、雨情、工情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区防办。
     三是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检查。区水利局和各责任单位加强对区域内在建工程的检查,敦促各工程施工队做好跨汛期工程的度汛措施。各镇、街道水利站加快推进对本镇(街道)范围内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加强落实工程建设安全度汛措施,全力消除阻水设障隐患。
     四是加强防汛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各防汛责任单位、各水利站要加强防汛值班工作,做到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不断人值班。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建立防汛信息日报制度,有专人负责建立水情、雨情、工情信息网络,同时,每天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信息报区防办,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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