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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区工商企业水价于元旦之日起全面调整
发布日期:2010-01-04  来源:常州水利局

 

   为推动水资源节约和水环境保护,市物价局决定自2010年1月1日全面调整市区工商服务业用自来水价格。主要内容为三项: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

    一般工商企业生产类用水到户价格:由2.87元/立方米,调整到3.50元/立方米。其中供水价格由1.56元/立方米,调整到1.89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由1.15元/立方米,调整到1.35元/立方米;水资源费由0.10元/立方米,调整到0.20元/立方米。

     化工、医药、钢铁、印染、造纸、电镀等六大重污染行业生产类用水到户价格,由2.87元/立方米调整到4.77元/立方米。其中供水价格由1.56元/立方米,调整到2.51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由1.15元/立方米,调整到2.0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由0.10元/立方米,调整到0.20元/立方米。

     纯净水、饮料、啤酒、桑拿、娱乐场所等特种类用水到户价格由3.42元/立方米,调整为4.77元/立方米。其中供水价格由2.01元/立方米,调整到2.51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由1.15元/立方米,调整到2.0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不变。

 

主办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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