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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门五项措施加强湖泊管理与保护
发布日期:2009-07-28  来源:常州水利局

       一是落实湖泊管理的组织体系。按照省政府明确的省管湖泊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及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目前“武进区河道湖泊管理处”的请示,区政府已明确同意,有关单位的定性和经费测算正在进行中。市局也在积极与编办沟通,已进入机构设置方案调研阶段。金坛、溧阳均明确了在河道处增加湖泊管理与保护的职责,做到分管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和管理责任人明确。目前,有省管湖泊管理任务的武进、金坛、溧阳水利局,均落实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建立了管理队伍网络,基本形成了由市、辖市(区)、沿湖乡镇水利站人员参加的湖泊管理组织体系。

      二是全面完成了省管湖泊保护范围的勘界定桩工作。湖泊保护范围勘界定桩工作是湖泊保护、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境内太湖、滆湖、长荡湖3个湖泊埋设界桩共计124座。其中太湖6座(桩号TH51-YH56)、滆湖48座(桩号GH001-GH048)、长荡湖70座(金坛市CDH001-CDH040,溧阳市CDH041-CDH070),率先在全省完成了市级初验,并通过了省厅组织的总体验收。同时,迅速落实界桩管护工作。金坛市将湖泊界桩保护纳入河道长效管护重要范围,落实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并将管护效果与管护经费相结合,做到奖优罚劣。溧阳市与沿湖乡镇水利站签订了界桩委托管理协议,实行专人管护,合同管理。武进区积极开展界桩核定与坐标复核工作,与涉湖水利站签订湖泊巡查及界桩管护协议。市在省级补助巡查经费基础上,专门下达30万元市级岁修养护经费,用于界桩管理和配置必要的巡查设施等,有力推动地了湖泊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是组织开展湖泊管理和保护业务知识培训。武进、金坛、溧阳都召开了沿湖乡镇分管领导和水利站站长、水政等相关人员会议,专门学习条例、规划和意见,提高管理能力和加强湖泊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金坛市还邀请电视台对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进行跟踪报道,鼓励群众对违法侵害湖泊的行为进行检举,对于制止了重大湖泊污染和破坏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物质奖励。
四是积极开展湖泊巡查和执法工作。建立湖泊巡查制度和月报制度,及时制止各类围垦、擅自建设等违章行为。要求湖泊管理单位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月底将检查情况报市。加大水政执法巡查,对沿湖及湖滩、沿湖口门控制工程、管理设施实施拉网式巡查,对围网养殖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围绕省水政执法总队牵头开展的“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按阶段全面开展执法行动。6月下旬,市局组织3个督查组对各地行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有力推动涉湖建设项目的管理。按照“保护优先,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目前,金坛市钱资荡保护规划通过了技术审查。《滆湖(武进)退田(渔)还湖专项规划》得到了省政府的批准。为了及时启动滆湖退田(渔)还湖工程,省水利厅批复了《滆湖退田还湖一期工程试验区工程初步设计》(苏水计[2008]19号),目前土地收储、拆迁安置、退田还湖已全面实施,计划年内完成一期试验区退田还湖工程。宁常高速滆湖特大桥项目和滆湖围堰取土项目也按照要求实施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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