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防洪法》贯彻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09-06-27 来源:常州水利局 |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5、26日举行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关于200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级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市级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城乡规划法》、《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 《防洪法》自1998年实施来,我市加快了防洪规划编制和防洪工程建设,防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近三年来,每年投入10亿元用于水利建设,常州城区防洪大包围工程共11项节点控制工作,有2项已建成投运,2项正在建设中;完成了武宜河、武南河等一批重点区域治理工程;全市5座大中型水库中,塘马水库已完成除险加固,沙河和茅东水库除险加固在实施中,86座小型水库中确定加固50座,已经完成33座;有计划、有步骤地对881条县乡河道进行疏浚,已完成50%;整治加固80公里通航河道;查处违法违章水事案件685件。会议建议,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洪意识;立足科学防洪,着力推进规划的完善和实施;完善和创新管理体制,全面推进防洪影响评价制度;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增强防洪合力。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燕青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虎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陆洪生、孙永明、陈伟昶、赵忠和及秘书长张水荣出席会议;副市长居丽琴、张耀钢、朱晓敏、尚建荣,市政府秘书长赵忠齐,市中级法院院长姜洪鲁、市检察院检察长邵长生等分别列席会议,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3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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