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对主要河道(湖、库)整治落实河长负责制 |
发布日期:2009-06-26 来源:金坛水利局 |
为加强河道(湖、库)水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金坛市人民政府对茅东水库等5座水库、大浦港河等7家主要河道全面落实河长负责制,市长奚文彪亲自担任5座水库的责任河长,其他河道责任河长也全部由市委常委担任。上述河库水环境整治的实施主体为所在地镇区人民政府,党政主要领导为实施河长,负责境内河库水环境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水利部门作为督查部门,行政一把手任督查河长,班子其他成员任督查副河长,负责对各镇区行动情况实施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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