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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系统“三项行动”计划分三个阶段开展
发布日期:2009-06-10  来源:常州水利局

根据市安委办和省水利厅的工作部署,结合常州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实际,我市水利系统“三项行动”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6月中旬,为计划准备和自查整改阶段:重点是按照市政府和省厅的部署,指导各辖市区、局直单位结合本地和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6月下旬至9月,推进工作落实阶段,通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等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抓好法制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水利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宣贯等培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针对水利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以水利施工、水库运行等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国庆等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及敏感时期行业不发生因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引发的重大事故。

10至12月,巩固提高成果阶段,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加强对水利“三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完善措施,健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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